问题 | 公司清算债权如何妥善处理 |
释义 | 一、公司清算债权如何妥善处理 公司清算程序中会按照以下方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 1.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向公司清偿债务; 3.清算组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4.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三、申请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多久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一般需要一年,也有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具体需要的时间以实际需要的时间为准,法律未作出限制性的时间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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