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典当行债权转让给个人的效力如何 |
释义 |
一、典当行债权转让给个人的效力如何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并非所有的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包括以下限制性规范: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情形这种债权是指根据合同权利的性质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权利,如果转让给第三人,将会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通常,有两种:具有个人属性、人身信赖关系而必须由特定人受领的债权,例如因代培、雇佣、演出合同等产生的债权;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设定的合同权利,例如收取复利系银行特有的债权权利;从权利,例如因担保而产生的权利,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相分离而单独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情形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转让作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这种约定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对当事人就有法律的效力。债权人应当遵守该约定不得再将权利转让给他人,否则其行为构成违约。但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特别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如果债权人不遵守约定,将权利转让给了第三人,使第三人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转让的权利,该转让行为就有效,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转让行为造成债务人利益损害的,原债权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情形这种情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如私人收藏的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转移的渠道要受法律的限制。 因此典当行将债权转让给个人的行为有效。 ![]() 二、典当借款法律关系中债权转让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自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务人有权拒绝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2、对担保人的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 对于此问题,我们认为,法律没有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有通知担保人的义务,也没有规定债权人未将转让债权的情形通知担保人对债权转让有何影响,据此应认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须通知担保人。但是债权转让须履行通知债务人程序,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亦不应对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我们认为,债权人转让债权自通知债务人时自动对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而且担保权属于从权利范畴,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担保权一并转让是债权转让的法定后果,不受是否通知担保人的影响。 法律咨询: 网友:债权转让时,未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手续是否影响受让人抵押权、质权的效力? 律师: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的法律后果是法定的,无须履行变更登记手续,未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也不影响受让人取得抵押权。从物权法定原则的角度来看,物权的内容和效力是法定的,这里的“法”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不能做扩大性的解释。 典当行为了资金周转,或者利用典当行进行融资,可以将其债权转让,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属于合法有效。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典当行债权转让给个人的效力如何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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