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没有效。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二、合同无效认定原则包括哪些 1.意思表示虚假无效原则; 2.恶意串通无效原则; 3.不违法即合法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三、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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