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和借条的概念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欠条和借条的概念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 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三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三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三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三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4.证明力不同。 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二、欠条和借条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欠条和借条的起诉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写欠条和借条时要注意什么 写欠条和借条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明确借款双方的信息:应写明借款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核实。 2.明确借款金额和币种:应写明借款的具体金额和币种,并确保数字书写清晰、易于辨认。同时,应注明该金额是否包含利息。 3.明确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应写明借款的具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始日期和还款的日期。同时,应写明还款的方式,如一次性还清或分期还款。 4.明确借款用途:应写明借款的具体用途,以确保借款是用于合法和正当的目的。 5.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抵押:为了确保借款能够得到及时归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抵押。 6.明确违约责任:应写明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或违反了相关约定,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7.避免使用模糊或易产生歧义的语言:在书写欠条和借条时,应避免使用模糊或易产生歧义的语言,以确保协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8.注意书写规范:应确保书写的规范性,如数字书写规范、标点符号使用正确等。 9.妥善保管借条和欠条:在书写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借条和欠条,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应确保借条和欠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被篡改或伪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