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丢了如何补办?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证丢了如何补办? 《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一)土地使用证遗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权属清楚、无抵押、无查封、无转让、无被征用或征购的前提下: 1、向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无异议之后 2、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3、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4、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5、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二、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无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过户登记需要同时出示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另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三、土地使用证丢了能补吗 土地使用证丢了能补。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在媒体上刊登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 天后,持刊登声明、遗失、灭失原因的书面说明等,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土地登记机构受理补证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补证登记应予以公告;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予以换发或补发土地权利证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使用证丢了如何补办?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补办土地使用证申请人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房屋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房屋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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