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撤销工伤认定书 |
释义 | 一、怎么撤销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些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如下几项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工伤认定申请书下来了下一步怎么走 工伤认定申请书下来了下一步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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