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怀孕了公司解散了生育险还可不可以报 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并且结婚、生育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报销相关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条例》 第十条?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怀孕了公司解散了生育险还可不可以报”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并且结婚、生育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报销相关的生育费用。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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