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调查取证书面记录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政机关调查取证书面记录内容是什么 行政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时,所形成的书面记录即调查笔录,通常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调查笔录的首部,这部分主要包括标题、调查的时间与地点、调查人员及记录人员的姓名,以及被调查人的基本信息和在场人的相关信息。 (1)标题应居中写明“调查笔录”,以明确记录的性质。 (2)调查的时间、地点应详细记录,以便后续核实。 (3)调查人员及记录人员的姓名应如实填写,确保责任明确。 (4)被调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以及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 (5)在场人的信息则主要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和住所。 2.调查笔录的正文部分,这是记录调查内容的主体部分。 3.调查笔录的尾部,需要被调查人和在场人签名并注明调查日期。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被调查人和在场人对记录内容的认可,同时作为调查取证工作的重要凭证。 二、立案调查笔录结构 立案调查笔录作为行政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的重要成果,其结构应当清晰、规范。通常而言,立案调查笔录的结构可以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在首部,需要明确记录调查的基本情况,包括调查的时间、地点、调查人员及记录人员的姓名等信息。这些信息是立案调查笔录的基本要素,有助于后续对调查过程的追溯和核实。 2.正文部分则是立案调查笔录的核心内容,需要详细记录调查的具体过程及被调查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 3.尾部则是立案调查笔录的结束部分,需要被调查人和在场人签名并注明调查日期。这步骤既是对调查过程的一种确认,也是确保立案调查笔录的法律效力的必要程序。 在调查取证中,如何确保隐私和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如果你有法律上的疑问或需要专业建议,不妨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为你解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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