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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人二级鉴定标准
释义
    一、残疾人二级鉴定标准
    伤残二级标准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应当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6、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伤残鉴定的程序,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到鉴定机构申请,经过核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机构做出受理的决定,然后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并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开始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无误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涉及材料一般有: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三、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
    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
    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是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三是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
    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
    确定监护人也依上列顺序进行。担任法定监护人应监护能力。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主要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二级残疾可以说说是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这点大家在鉴定的时候要注意。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残疾人二级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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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