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生活费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后子女生活费包括哪些? 离婚后子女生活费包括子女基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生活费的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子女生活费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的子女生活费给付通常持续到子女满18周岁。但是,有以下几种例外情况: 1.子女16周岁以上且其主要生活来源为自己的劳动收入时,父母可以选择停止给付。 2.成年子女若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或有特殊情况如仍在学校就读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需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3.若子女已满18周岁但仍处于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特殊时期(如大学学习),父母仍有义务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 三、离婚后子女生活费不给犯法吗 犯法,因为父母对小孩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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