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及保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保证及保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保证须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可成立。凡仅由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保证,不是民法上的普通保证。如票据法上的保证,即使有保证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 2、保证是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保证是双方约定由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所以保证人只能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就是说被保证人只能是保证当事人以外的人。保证人与被担保履行债务的债务人不能是一人,因此,凡对自己的行为所作的保证,都不属于担保法上的保证。 3、保证是约定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的保证是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生效要件。因此,凡不能发生保证人保证债务,或不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负担保证债务的保证,均不是担保法上的保证。 4、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二、保证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成立的方式有哪些 1、订立书面保证合同。 2、主合同定有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签字盖章的。 3、主合同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盖章的。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 5、自然人之间的口头保证合同,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保证及保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综上所述,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保证须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可成立。以上就是小斌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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