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育机构如何判断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一、教育机构如何判断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负责招收学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徇私舞弊招收学生,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及3人次以上的; 2.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3.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5.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 三、徇私舞弊罪可以缓刑吗 法律网提醒您,徇私舞弊罪可以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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