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登记书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不动产权登记书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权登记书的意思是指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不动产登记簿应记载的事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等。由拥有该不动产的自然人申请,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提交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二、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的区别有: 1.不动产登记是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证件; 2.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部监制,房产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三、不动产登记费应如何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住宅类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标准: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法律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法律网提醒您,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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