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规定 |
释义 | 一、工伤伤残鉴定时间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期限为6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二、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1、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 三、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材料要哪些 1、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伤残鉴定时间规定的内容,对于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需要在伤者治疗结束之后进行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期限为60日,对于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适当进行延长,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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