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 1.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 2.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3.补办手续阶段 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 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阶段 行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 6.强制执行阶段 对于被拆迁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二、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条件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条件: 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是,未经审批及规划许可的,违法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2.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3.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 三、程序违法强拆怎么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程序违法强拆,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侵害,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在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形下,被征收人获得的行政赔偿数额不应低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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