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做伤残鉴定么 |
释义 | 一、工伤做伤残鉴定么 工伤不一定做伤残鉴定,一般工伤治疗后未导致残疾或者未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二、工伤鉴定检查什么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三、鉴定工伤机构怎么收费 鉴定工伤机构的收费标准是300元。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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