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二次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二次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也就是是两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再做鉴定。一是你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这是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的15日内申请。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的不一致,那么应该以“再次鉴定”的结论为准。 第二是在初次鉴定满一年之后,你认为伤情变化了,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如果“复查鉴定”与上次的结论不一致,也不能否定上次的结论,只能说明你的伤情与当时相比发生的变化。“复查鉴定”是没有次数限制的,理论上说,你可以每年申请做一次。当然如果鉴定结果无变化,鉴定费得你自己出。 二、伤残二次鉴定的时间 最新二次伤残鉴定时间有时间限制。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应当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最长不超过90日。 三、二次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提出工伤伤残重新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因为在劳动中由于意外或者过失都有可能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所以由于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只不过需要做一个伤残鉴定。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二次伤残鉴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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