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案件的法院审理流程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案件的法院审理流程 取保候审申请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申请的,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3.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4.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宣告取保候审决定书。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期间算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法律网提醒您,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三、解除取保候审是否有案底 解除取保候审一般不会有案底。判决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因为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个时候还没有办法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犯罪事实,所以不能对其定罪处罚,就不会留有案底。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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