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地纠纷案件怎样提起行政诉讼 |
释义 | 一、林地纠纷案件怎样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林地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当首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则可以就此事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书面形式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包含相关信息的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林地纠纷案件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起诉人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证明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起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起诉人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这是原告资格的证明问题,如果起诉人提供不出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也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3.起诉符合起诉期限规定的证据材料。但如果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 4.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主要是指法定复议前置案件,起诉人应当提供被诉行政行为经过复议的证明。 ![]() 三、林地纠纷案件行政诉讼时效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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