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如下: 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法律网提醒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的自愿原则 合同成立的自愿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订立合同,和谁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除违法内容),同时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变更相关的内容,拥有解除的权利自由,违约发生时候,自由约定如何处理,该怎样处理相关的争议。 三、合同成立的平等原则内容 合同成立的平等原则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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