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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过户流程要怎么办理
释义
    一、房产过户流程要怎么办理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房产证、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3.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核;
    4.符合过户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三、房产过户后能反悔吗
    房子过户后一般不能反悔,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重新过户。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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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