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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做精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做精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鉴定中心受理鉴定事项,三名以下工作人员参与鉴定,出具鉴定结果,鉴定人签字,中心盖章,将结果送到委托机构,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做精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做精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7.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有效期多长时间
    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有效期是整个诉讼期间内有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只要办案机关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委托书,即会发生中止办案期限计算的法律后果。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后,法院的审理期限也会停止计算。
    三、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司法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具体情况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在法院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进行鉴定的,应由鉴定的申请人向司法鉴定机构预付相应的伤残司法鉴定费用。之后,再根据法院判决情况,由败诉方来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拓展阅读
    
  • 司法鉴定程序中需要履行回避义务吗
  • 司法鉴定程序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终止鉴定
  • 司法鉴定程序报告模版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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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