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收养申请书 |
释义 |
一、民政局收养申请书 本人XXX,XX,出生于XX年XX月XX日,在XX工作;妻子XXX,出生于XX年XX月XX日,在XX工作,我们于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居住在XX,家庭年收入20万元左右,家庭收入状况较为可观,生活比较富裕。 我夫妇自依法登记结婚以来,至今未曾有子女。虽四处寻医问药,可一直未能生育。因此,家中能添个小孩,即便是收养或抱养都是我夫妻双方的共同心愿,也是我家庭的莫大希望。 我夫妇打算收养弃婴是鉴于家庭的实际情况,况且家庭境况许可,同时又具备收养、抚养、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条件。我夫妇保证在办理收养弃婴的手续上,严格按照收养程序办力将其抚养成为健康成长的孩童。敬请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核发《收养证》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二、特殊收养应具备的条件: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 3、对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的,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4、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 (1)不受被收养人为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不满14周岁的条件限制; (2)不受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的条件限制; (3)收养人不受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条件的限制。 三、办理收养手续需要那些流程 1.提交收养材料。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3.发证。经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以上的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民政局收养申请书范文。不论是何种收养,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必须具规定的条件,满足条件的同时还要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只有合法的收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被收养人才能上户口。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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