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伯恩案1637Lilburn’s case英国星宫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对该案的判决是激起英国人民进行反对封建专制革命的导火线之一。在17世纪30年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酝酿的时期,约翰·利尔伯恩从荷兰向英国运送宣传反对封建暴政,要求革命的小册子,被控犯有煽动性诽谤罪,交专事迫害政治犯的星宫法院审判。星宫法院采用专横的诉讼程序,不用陪审团,强制被告自证其罪。该法院命令利尔伯恩宣誓“必须真实地回答向他提出的一切问题”。利尔伯恩对此予以拒绝,并声称,对他的指控完全是捏造。于是法院对利尔伯恩施加酷刑,迫使他戴枷游街示众,还被罚款500镑。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以后,由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控制的国会于1641年5月通过决议,推翻了星宫法院对利尔伯恩的判决,提出对利尔伯恩的审判是残酷、非法、专横、不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并宣布废除作为封建专制工具的星宫法院和高等宗教事务法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