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继承需要的手续 |
释义 | 一、不动产继承需要的手续 不动产继承的办理首先需要在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才能开始。 在办理过程中,若房屋所有权人留下了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若未留遗嘱,则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房产作为遗产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才适用于遗嘱或法定继承。 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不动产过户具体流程 不动产过户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交的文件包括《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契税完税凭证。 ![]() 三、不动产继承办理地点 不动产继承的办理地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前往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则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文件。 以上流程和内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办理不动产继承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流程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关于不动产继承你还有哪些疑问?在继承过程中遇到难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权益得到保障。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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