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民政局怎么办理无效婚姻 |
释义 |
一、在民政局怎么办理无效婚姻 在民政局办理无效婚姻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个人信息文件,在司法机关审查后,发现存在无效婚姻情况的,应当进行婚姻无效宣告。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二、无效婚姻需要开庭审理吗 无效婚姻需要开庭审理的。法律网提醒您,虽然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效力,但是婚姻关系涉及身份关系,除人民法院宣告,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三、认定为无效婚姻需返还彩礼吗 婚姻无效不一定要退还彩礼。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能否请求返还彩礼没有作出规定,如果因彩礼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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