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异议多久出裁定 |
释义 | 一、执行异议多久出裁定 执行异议的裁定时间通常为十五日。 1.当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时,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 2.如果异议理由成立,法院将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如果理由不成立,法院将裁定驳回异议。 3.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这一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必备异议材料清单 在申请执行异议时,异议人或复议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该申请书应详细载明具体的异议或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上以下必要材料: 1.异议人或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用以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2.相关证据材料,用以支持异议或复议请求;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法院与申请人进行沟通。 ![]() 三、执行异议的情形 执行异议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当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这些情形包括: (1)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 (2)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 (3)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4)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违反法律规定; (5)以及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你对执行异议还有其他疑问吗?法律网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解答,快来发起咨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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