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合同的详细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详细条款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详细条款有: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等。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形式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以下形式: 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 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 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 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 ![]()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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