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罪名是否可由共同犯罪成立 |
释义 | 一、不同罪名是否可由共同犯罪成立 不同罪名不能认定共同犯罪。共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怎样认定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 法律网提醒您,如下认定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 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中止是指共同犯罪中的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包括全部犯罪人停止犯罪行为,或者部分停止犯罪,并阻止了其他人的犯罪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三、共同犯罪的处罚 共同犯罪的处罚包括: 1.一般情况下,共同犯罪的,应当对各共犯人依照其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分别处罚; 2.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3.对起主要作用的,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4.对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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