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对方不让见孩子的,己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时间和方式。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具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的起诉流程 起诉流程如下所示: 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要包含原被告个人信息,诉讼请求及理由证据; 2.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可以先由原被告双方自行决定是否愿意调解; 8.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 三、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可以以此为由不给抚养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而言,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视的权利,直接抚养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或者一方不配合行使探视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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