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构成共同犯罪有哪几种情形 |
释义 | 一、不构成共同犯罪有哪几种情形 不构成共同犯罪有以下几种情形: 1.实行过限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 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范畴这就是实行过限理论。 2.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 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主要是指事后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对此,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在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无通谋,故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对这种事后帮助行为应单独定罪。 3.先后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所谓先后犯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或者极为接近的时间、 场所,对同一犯罪对象先后实施同种犯罪,而主观上没有犯意联系的情况。由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犯吗 在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中有主从犯之分的,但是并不是每个共同犯罪案件都是必须区分主、从犯的。如果在共同犯罪中,所有参加人的作用基本相当的,也可以不分主、从犯。对于从犯,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网提醒您,但如果有前科的,在量刑时也应该适当从重。具体的刑罚要由法院综合考虑各个量刑情节后来确定的。 ![]() 三、共同犯罪怎么量刑 共同犯罪应这样量刑: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于除上述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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