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起算点如何确定 |
释义 | 在实践中,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起算点如何确定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起算点如何确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2、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通则》第136条第l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l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起算点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三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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