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方需承担怎样的主要义务 |
释义 | 一、承租方需承担怎样的主要义务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按时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转租或者改造租赁物; 5.按时返还租赁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判决或仲裁庭裁决后,拒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是多久 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是三个月至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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