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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告登记抵押是怎样的
释义   一、预告登记抵押是怎样的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抵押预告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登记行为,既不是行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行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生支配效力的抵押登记,其设立目的在于期房买卖中,债权行为的成立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相当长时间的间隔,为平衡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抵押预告登记是在房屋不具备法定物权形式,不能依法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为了保全将来财产权变动能够顺利进行的临时性登记行为,只有当条件成就,办妥了抵押登记后,才产生优先受偿的抵押效力。从本案来看,银行显然知晓此种风险,其要求房产公司在抵押标的取得完全产权并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前提供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故在难以实现物的担保的情况下,房产公司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如何办理抵押预告登记?
    携带以下证件去房管局办理即可。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单身的提供身份证、单身证明,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预告登记抵押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进行预告登记抵押,是一种临时性登记行为。进行了预约登记后,开发商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就不能私自处理该房产了,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种保障,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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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