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年吗 |
释义 | 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年吗 不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措施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公民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需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10)依申请执行人申请,通知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否是一年的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知,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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