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乱检查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
释义 | 一、医院乱检查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在医疗领域,患者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1.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遵循诊疗规范,不得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2.乱检查行为,如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均被视为对患者权益的侵害。 3.在诊疗过程中,医生有义务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未履行告知义务可能导致患者知情权和诊疗权的损害。 4.若因医院乱检查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后果,如自杀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患者知情权的保护 患者的知情权是医疗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必须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并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 2.在实施前,必须征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3.当患者无法独立理解医疗信息时,医院不得隐瞒信息,而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帮助患者理解。否则,若因此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 4.《民法典》还明确了病历资料的保管和查阅权,要求医疗机构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的权利。 ![]() 三、病历丢失的法律后果 1.病历是医疗活动的重要记录,对于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义务和侵权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2.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有妥善保管病历的责任。若医疗机构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如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将推定其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需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尽管《民法典》改变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如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伪造或篡改病历资料等,医疗机构仍需承担举证责任。 4.现实中,医院乱检查的行为不仅对患者不负责任,还构成了侵权。若因此导致严重后果,如患者自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你的病历资料是否得到妥善保管?如果遭遇医院乱检查或其他医疗问题,请尽快寻求法律帮助。法律网为你提供法律咨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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