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书遗嘱需要几份 现行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自书遗嘱需要几份。 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2.自书遗嘱的份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来决定。 3.只要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其份数如何。 二、自书遗嘱的法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自书遗嘱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不能由他人代写或打印; 3.遗嘱必须注明年、月、日,这三项要素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具体情况需根据证据来判断。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三、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要求外,自书遗嘱要有效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对于自书遗嘱的书写要求和有效条件,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遇到法律难题,别忘了法律网一直陪伴在你身边,提供专业建议和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