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院误诊去什么地方投诉 法律网提醒你,医院误诊可以去投诉的地方有: 1.第三方单位,即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以上国家行政部门将会主导所发生的医疗纠纷接待、访问及调查调解工作,同时负责牵头组织律师介入,及安排涉案科室参加此次医疗纠纷的应诉工作。最终,起到一个统筹医疗纠纷调解、医疗纠纷应诉材料准备工作的作用。 2.医院内部监管,医院内部解决医患关系的部门是医患关系办公室。医院作为纠纷事件的当事方,应负责配合第三方卫生行政部门调查调解。 三、误诊可以起诉吗 误诊符合条件可以起诉。但是要做好以下准备: 1.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你起诉他的事实和理由。 2.写一份民事起诉状(三部分:你们双方的基本情况、你的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你起诉的理由)然后拿着它和证据去法院立案就行了,法院立案受理以后,会有送达起诉状、举证、被告答辩、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这样一些基本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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