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一、无效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有: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赔偿损失,有过错的合同当事人对因自己的过错给相对方造成损失负赔偿责任; 3.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 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为: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 三、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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