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断侵占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判断侵占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立案的标准如下: 1.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应当予以立案; 2.行为人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应当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 三、不当得利和侵占罪区别在哪 不当得利和侵占罪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不同。不当得利承担民事责任;侵占罪承担刑事责任。 3.利益取得方式不同。不得当利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而侵占罪是属于不法侵害造成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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