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 在劳动者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工伤认定是他们获取相应权益的重要环节。然而,并非所有申请都会被受理。 1.若申请者未能提供完整的认定资料,并在接到行政机关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补正,申请将不被受理。 2.超出申请时效的情况通常也不被受理,除非存在特殊原因,例如劳动关系的确认或医疗未终结。 3.若申请不被受理,申请方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 1.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诊断后,须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部门,并在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2.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有一年的时间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此外,用人单位若未及时提出申请,此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需由单位承担。 4.未参保职工的工伤认定则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三、工伤认定与不认定的区别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不予认定与不认定工伤是两种不同的情况。 1.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时,将不予受理申请。 2.如果申请被受理但发现不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则得出的结论是事故不属于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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