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提前几天 |
释义 | 员工入职后是有一段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员工在考虑公司工作是否适合自己的同时,公司也会对员工进行考核,那么,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提前几天?下面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提前几天 《劳动合同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试用期被辞退工资怎么算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因为结算的是试用期工资,当然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 (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内被辞退补偿员工吗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工作能力不行是一种很主观的看法,如果允许以此作为解雇员工的条件,将有可能导致单位恶意规避法律,寻找种种借口随意解雇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以前的劳动法规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提前几天的相关内容,用人单位在辞退试用期员工时,要注意不能直接辞退,必须提前一段时间告知劳动者,否则就是违反了劳动法的规章制度。一般辞退试用期劳动者都需要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如果培训后仍然不过关,那么用人单位绝对有权利提出辞退,但必须注意辞退的手续问题。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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