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都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二手房过户都需要哪些材料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二手房过户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核实房屋情况; 2.核实产权是否清晰以及卖方手续是否齐全; 3.标明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4.明确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 5.了解二手房房屋产生的费用是否结清; 6.尽量委托正规中介机构或经纪事务所来代理房屋买卖交易。 ![]() 三、二手房过户的时间需要多久 二手房过户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办理二手房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二手房合同、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四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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