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的报酬怎么去约定 |
释义 | 一、委托合同的报酬怎么去约定 委托合同的报酬约定的方式是: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好,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委托合同生效要件 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委托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三、委托合同有哪些内容 委托合同的内容包括: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委托合同的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格;委托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