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添附物应该如何处置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添附物应该如何处置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添附物应处置方法是: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用补偿;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多久到期 法律网提醒您,租赁房屋合同有效期最长是20年,租赁房屋的当事人每次签订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每次续签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能续租吗 租房合同期满可以续租。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出租人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但仍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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