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地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合同履行地如何规定的 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如下: 1.《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法律网提醒您,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合同履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合同履行的期限一般是交付标的物或者支付货款的时间。具体多久由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 1.实际履行原则。 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应给付什么,既不能用其它标的来代替,也不能用金钱来代偿。 2.适当履行原则。 是指切实、准确地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去履行,即为适当履行("适当"二字在这里指履约行为和结果同约定条款的要求相符合)。 3.协作履行原则。 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 4.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及交易习惯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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