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工伤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兼职工伤是什么意思 兼职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在企业行政方面执行日常工作和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从事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受伤者,均为工伤。 二、兼职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 因工伤赔偿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1年,从工伤争议产生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三、兼职工伤赔偿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兼职工伤申报工伤赔偿的程序: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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