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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
释义
    一、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
    1.超期羁押在客观方面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超期羁押行为导致被羁押者伤害(含重伤与轻伤)或者死亡的;超期羁押并对被羁押者实施暴力、变相肉刑、侮辱行为的;不执行释放被羁押人的有效法律文书或监督机关发出的纠正超期羁押通知书,超期羁押达到24小时以上的;多次超期羁押或超期羁押多人的;超期羁押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超期羁押行为构成犯罪的主体,只限于超期羁押的实际决定者或直接实施者,换言之,只限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于被迫执行超期羁押决定的,不宜作为犯罪处理。
    3.超期羁押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方面只限于故意,即明知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已超期因而侵害了其人身自由,却继续羁押,希望或放任侵害人身自由的结果发生。过失导致超期羁押的,不成立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但过失导致超期羁押,造成被羁押者死亡、多人伤残或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可视性质与情节以玩忽职守等罪论处。
    二、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2.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3.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4.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三、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有何不同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的不同:
    1.犯罪客体或侵害对象不同。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拘禁罪:一般只具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除因索取债务的情况外,没有勒索财物和要求其他利益的行为,也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敲诈勒索罪:一般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声称是将来实施,不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以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为目的。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或获取其他利益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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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