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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处公证遗嘱要什么手续
释义   一、公证处公证遗嘱要什么手续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根据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二、遗嘱公证办理都需要什么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三、继承公证书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继承遗产公证书直到遗产继承完毕就失去法律效力了。
    办理必须:1、继承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办理《放弃声明书》或提交住所地的《放弃声明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出具《死亡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
    5、继承收费;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公证处公证遗嘱,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但是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公证处公证遗嘱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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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