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释义 |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附带民事诉讼状要包括什么内容 附带民事诉讼状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被告的基本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三、人民法院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吗 人民法院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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